萧山医院妇科哪个医生比较好做引产手术吗?什么情况的女性需要做引产手术?
作者: 杭州仁德妇产医院科普专栏 时间:2021-02-19 09:21:43
女性怀上十个月方才能将宝宝生下来,在这期间,随着宝宝的生长发育,许多意外情况会再次出现,令得孕妇不得不做引产手术。下面医院专家为大家讲解需要有做引产手术的许多情况,期望大家淡化对引产手术的见过面。
第二:患慢性肾炎孕后病情严重的孕妇。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上,在怀上后更会严重肾脏压力,迫使各种症状严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彻底恢复。此种情况理应及早引产,已经结束早孕。
第三:有重度早孕中毒症状的孕妇。病症再次发生在早孕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紧缩,再次出现血压下降、头痛头晕、干呕、下肢水肿、小便排出来蛋白,经过救治后病情无转好,如其专心早孕时容易再次发生抽动(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前抽离,可引来子宫大出血,并会再次发生胎儿呛水(呼吸困难)甚至有濒死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早孕中毒症的情况下,应当引产。
第二:经诊断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下降,压制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致使孕妇心颤、憋气,难以平卧,干扰深度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诊断为羊水过多而使孕妇恶性反映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中止早孕。
第五:诊断为宫内死胎的孕妇。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仔细检查确认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剔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第六:胎儿畸形和难以生存者。如果经超声波等仔细检查发觉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也需立即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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